一、国家层面

1、《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

3、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符合铝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共三批):

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二批);

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

5、《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6、发改委办【2017】656号文件——关于印发《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地方政策

1、各地地方电解铝公示和最终备案文件(在当前环境下变得尤为重要);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设立广西百色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基地的批复(发改产业〔2011〕1471号)。

后续更多文件详情请关注我的有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