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恒集团拟从其全资子公司青海鑫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鑫恒”)70万吨电解铝产能中退出35万吨电解铝产能转移至其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乾恒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恒达实业”),为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鑫旺铝业已建成的100万吨/年氧化铝项目配套延伸产业链。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意见实施集团内部产能转移:

一、青海鑫恒400KA×312台×2、70万吨电解铝产能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1号)》第二批符合《铝行业规范条件》名单。

二、青海省落实《关于对钢铁、电解铝、船舶行业违规项目清理意见的通知》(发改产业〔2015〕1494号)文件提出的“对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60万吨铝材深加工项目由地方政府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的处理意见,以《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电解铝钢铁行业违规项目备案的通知》(青经信投〔2015〕257)对该项目予以备案,并以“年产70万吨电解铝电解槽以及配套生产设施”为建设内容下达了《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备案通知书》(青经投备案〔2015〕39号)。

三、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同意青海鑫恒70万吨电解铝退出35万吨,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上报《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主动退出35万吨/年电解铝现有产能有关情况的函》(青经信函〔2016〕320号)。

四、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复函我委同意将青海鑫恒退出的35万吨/年电解铝产能(400千安预焙电解槽生产线312台)指标转移用于乾恒达实业电解铝项目建设。

现将青海鑫恒与乾恒达实业《产能转移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6日-4月13日,欢迎社会公众监督。

电话:0471-4826469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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