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国家及省(安徽省,下同)委、省政府有关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的部署,从2月2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落后产能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各市、直管县要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相关行业准入(规范)条件等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底排查,认真梳理、摸清相关行业现有产能、项目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条件。继续加大炼铁、炼钢、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明确的淘汰类工艺技术和装备,要通过加大土地、环保、质量、安全等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淘汰。对过剩产能行业暂不属于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类低效产能,要加大现行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力度,更多地采取一些经济手段和差别性水价、电价政策,有效调节低效产能生产成本,迫使其尽快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