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财政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细化相关财税扶持政策,改进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业权价款返还政策,多方筹措资金32亿元,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全年共淘汰钢铁产能540万吨,完成进度的100%,淘汰煤炭产能1960万吨,完成进度的120.6%,超额完成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目标。

一、细化落实配套政策办法。研究制定《山东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细则》《关于切实加强工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专项资金申请、分配、使用和监督考核等内容,规范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对提前做好2017年度资金筹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会同国税、地税等部门出台《关于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化了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丰富了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和矿业权价款返还政策。

二、加快奖补资金分配拨付。会同有关部门迅速研究提出中央19.23亿元专项奖补资金分配方案,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资金全部预拨有关市和省属企业,分配拨付进度全国第一。同时,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尽早退出产能,在省级财政压力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多方筹措省级配套资金12.78亿元,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度快、提前淘汰落后产能和职工安置情况好的省属企业和有关市实施梯级奖补,对济钢产能调整和山钢转型发展给予支持。

三、配合落实好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明确完善包括适当提高稳岗补贴标准、完善内部退养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支持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资金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充分发挥社会保险政策的“托底”作用。

四、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建立了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月报工作制度,督促相关市和省属企业按月报送制度建设、资金落实、人员安置等工作进展情况。认真配合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督导和检查验收,确保了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