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

新疆发布钢煤等领域排放标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日前印发《关于重点区域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对重点区域的火电、钢铁、水泥、石化行业和燃煤锅炉,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公告》指出,此次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重点区域包括乌鲁木齐区域、奎屯—独山子—乌苏区域、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库尔勒区域、哈密市和准东区域等七大区域,主要涉及自治区7个地州市、兵团两市的20个县市区。

邯郸武安市全面开展钢铁行业专项治理整顿

为促进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加强主要污染源的监测监控,近日,武安市全面开展钢铁行业专项治理整顿。

在专项整顿中,武安市明确要求全市钢铁企业在已有108台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基础上,对烧结机头、供料系统、转炉烟气、污水处理等排污口,必须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并进行比对监测、联网运行、上传数据。

发改委对江苏省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进行通报

9月12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通报》,就中央电视台近期曝光的新沂小钢厂违法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新沂小钢厂钢铁项目属违规建设,主要生产装备全部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装备,环境污染问题突出,产品也完全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地条钢”范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该钢铁项目建设、生产均属于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产能控制

发改委赴山西督查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同志带队,率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能源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督查组,对山西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国办督查室有关同志参加督查工作。

山东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

化解过剩产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是化解过剩产能的重中之重和突破口。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攻坚克难,通力合作,全力抓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国土部:新增产能钢铁煤炭项目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石化行业过剩产能和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过剩产能行业用地,加大稳增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工信部赴四省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带队,率领第二督查组赴河北河南、江西、福建四省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督察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局、煤监局、钢铁协会、煤炭协会等相关部门组成。

发改委五项措施力促去产能严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

各地产能:

浙江已完成十三五压减钢铁产能计划

浙江省“十三五”全省钢铁产能压减计划已经全部完成。其中,杭钢半山钢铁基地的顺利关停所压减的炼钢产能占到浙江省压减计划的49.5%。

广西出台措施安置钢铁煤炭行业职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方案》,明确对我区涉及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企业要采取内部分流安置、就业创业安置、内部退养安置和公益性岗位托底等多渠道分流安置方式,帮助职工平稳转岗,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榆钢关停两座高炉化解产能240万吨

酒钢集团在其所属子公司酒钢宏兴榆中钢铁公司举行化解产能停产、封存冶炼设备仪式。此举对加快酒钢集团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也标志着我省2016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青海计划三年淘汰各类落后产能225万吨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程的意见》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将利用三年时间淘汰各类落后产能225万吨。

青海省政府提出,按照“一年破局、两年稳定、三年提升”的进度要求,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显著提升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青海省级技术中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累计完成技术改造项目600项。

河南预拨14亿元化解煤炭钢铁企业过剩产能压减任务

近日,为确保顺利完成国家下达河南省化解煤炭钢铁企业过剩产能压减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财政厅向河南省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大省属煤炭企业预拨专项奖补资金14亿元,支持省属煤炭企业先行开展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试点工作。

河南印发化解钢铁行业产能脱贫总体方案

根据省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和省政府“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的要求,2016年压减生铁产能100万吨、粗钢产能240万吨,全面完成国家确定的化解钢铁过剩产能任务。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力争2020年前再退出一批达不到国家和省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僵尸企业”应退尽退。通过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内部退养、企业内部转岗安置等途径,安置职工1631人。其中,2016年解除劳动合同1545人、内部退养50人;2017年转岗安置36人。

渝4部门专项督查钢铁企业 从四方面化解过剩产能

近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由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银监局等市级部门组成的我市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对璧山区、梁区、永川等8个相关区县24家钢铁企业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工作中,督察组深入钢铁冶炼企业,听取企业业主意见,实地查看冶炼设备拆除、职工分流安置等情况,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区县领导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资金配套使用以及信息报送等情况。

云南省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监察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16〕386号)和《云南省工信委云南省发改委转发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能耗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云工信节能〔2016〕338号)要求,受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的委托,省内节能监察机构对全省12家钢铁企业,开展了专项监察工作。本次监察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部署,开展钢铁行业节能监察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调查钢铁企业能耗情况,对钢铁行业执行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而进行的专项监察。

发改委史上最大力度歼灭“地条钢”

9月12日,国家发改委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明传电报形式印发《通报》,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等违法行为。

发改委要求,各有关地区要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钢铁项目和违法违规制售“地条钢”等钢铁产品的行为,进行一次“拉网式”全面普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及时上报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不留死角。”

河南出台意见助力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河南省就业促进办获悉,按照省政府部署,省人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委等7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做好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钢企重组

国资委同意宝钢武钢重组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

国资委已同意宝钢集团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武钢”)实施联合重组。宝钢更名为中国宝物钢铁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钢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宝钢全资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同意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整体无偿划入,成为其全资子公司。

◎其他政策

唐山新一轮限产10号开始

唐山限产文件再出烧结50%轧线不全停九月空气改善措施文件正式下达:10日0时-24日24时执行:路北区、开平区、丰润区、古冶区、丰南区和滦县钢铁企业烧结机减少排放污染物50%。其他区域钢铁企业烧结机减少排放污染物30%。未完成2015年治理任务的钢铁企业烧结机减少排放污染物50%,同时对于古冶区、丰润区焦化企业出焦时间也将有所控制。轧钢企业完成煤气发生炉整治可生产,未完成企业停产。

发改委力推内蒙古钢铁等领域“走出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与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在北京签署协议,建立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委区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