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只要能卖出马钢产品,就能获得相应奖励”。在股份公司3月3日发布的2016年《生产经营绩效管理办法》中,首次出台的《全员销售专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格外引人注目。这意味着马钢销售工作理念和机制发生了根本性变革——树立全员销售理念,建立“凭功取酬”激励机制。

销售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龙头”。在当前钢铁行业近乎“肉搏”的竞争态势下,谁拿到订单,谁占有市场,谁就抢得了生存发展、转型升级的先机。但长期以来,销售机制不活、专业销售人员不足等问题都制约着马钢产品销售和市场开拓。非常时期,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一切有利于生产经营、生存发展的“新法异事”皆可做。《奖励办法》的出台,表明了公司锐意变革突破的决心,旨在引导员工树立全员销售理念,充分调动员工参与销售的积极性,进一步开拓市场,增加产品销售量,提高市场占有率。

《奖励办法》适用于马钢集团公司专业销售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股份公司分品种设置吨产品提奖单价,产品涵盖股份公司家电板、汽车板、热轧结构钢、电工钢、线棒、型钢彩涂板、车轮、特钢9大类17个品种,具体提奖比例从0.3元/吨至6元/吨不等。奖励按公司实际销售量兑现,计入公司对销售人员兑现的奖励总额中。办法对合同签订等管理流程也做了规定。据了解,《奖励办法》从动议到出台,公司决策层始终高度关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主要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对宣传发动做出要求。

以激励为导向,用机制做支撑,人人争当销售员,个个为“家”创效益。“当全员销售的理念融入每位员工的心中,大家就会自觉以市场引领现场、用现场支撑市场,质量、成本、服务意识就会显著增强,马钢的产品会越来越强、销路越来越广,马钢品牌会越叫越响,马钢的效益会越来越好,员工的收入也会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也就更强。”专业人士认为,《奖励办法》的出台,对马钢有开创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