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为邢台市加快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带来利好消息。

近年来,邢台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先后培育发展了河北御捷公司、河北路坤电动车辆有限公司等新能源汽车企业,引进了河北德动年产20万辆碳纤维电动汽车、法国米亚时代公司电动汽车、红星新能源汽车制造基地等项目,已形成了相当的规模能力和产业基础,并入列国家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市新能源汽车办相关负责人说,《实施意见》的出台,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政策倾斜和配套设施,将促进该产业加速发展。

生产商享受项目贷款贴息

“新能源汽车发展想要驶上快车道,急需政策倾斜。《实施意见》提出,市本级财政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让我们企业的发展更有信心了。”河北御捷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立平说。

据悉,从今年起,邢台市5年内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研发和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电机、电控配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而且,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项目。

消费者享受市级财政补贴

《实施意见》提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在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同时,还可享受市级财政补贴。推广阶段内,邢台市将视市级财力状况,对购车用户给予省补贴标准一定比例的补贴。市民张红告诉记者,这样的话,可以考虑选购一辆新能源汽车。

“以前,充电问题很让我头疼。今后邢台市将鼓励多形式建设充电站,并尽快形成网络。充电问题终于可以解决了。”新能源汽车车主宋怀庆说。

《实施意见》把充电设施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内的,可采取划拨方式;城乡范围内的,纳入城乡规划,可以市场化方式出让,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投资贴息或补助。鼓励在商业建筑(超市、商场等)停车场、社会停车场(库)、高速公路服务区、输变电设施、具备停车条件的道路等场所建设公用充换电设施;在新规划建设的住宅小区或配电网条件具备的现有小区,鼓励私人用户在小区(住宅)停车场地建设自用充电设施;鼓励在单位(私人)用户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以及公交、环卫等特定行业停车场地建设专用充电设施。

同时,对新能源汽车实施不限购、不限号行驶政策;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年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车辆登记、年检等业务。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新的经营业态也随之出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商业模式创新。

邢台市鼓励各县市区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并选择适合本地特点及用途的车辆和推广运营模式。某商贸公司老板说,看到意见中鼓励成立纯电动出租车公司,我们要赶紧做一下市场调研,并制定出策划方案。

今后,邢台市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也将更有保障。《实施意见》要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邢台市设立固定售后服务点,对于报废电池需自行或指定专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并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应急充换电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