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起,我网对于动力煤进出口数据统计的口径作出调整:原动力煤分国别、分省市、分关别进出口数据停发,新增其它烟煤与其它煤分国别、分省市、分关别进出口数据,如若您长期跟踪原动力煤进出口数据并不作调整的话,请继续跟踪其他烟煤的相关数据。另:动力煤更为准确的统计口径为其它烟煤+其它煤。
关于进出口动力煤统计口径调整的公告
2014-11-10 09:45 来源: 钢联资讯煤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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