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6日,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护署公布对中国镀锌板和镀铝板反补贴调查初裁,初步认定澳国内产业遭受中国补贴产品的实质性损害,有足够依据支持采取反补贴措施。我涉案企业的补贴幅度为:鞍山钢铁集团补贴幅度可忽略不计,其他企业为5.2%-24.2%。由于澳方已于今年2月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保证金,澳海关决定暂时不再征收反补贴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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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对中国镀锌板和镀铝锌板反补贴调查做出初裁
2013-05-17 09:29 来源: 钢联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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