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作出反倾销期中复审终裁:用作导体的钢绞线应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因此决定将7股镀锌非合金钢绞线,其中央线直径等于或不超过其余6股钢绞线中的任何一根的直径的3%,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

2011年10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预应力非合金钢丝和钢绞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