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人民报》报道,越南财政部近日发出104/2008/TT-BTC号通知,将15类商品和服务列入国家平稳价格商品目录。这15类商品和服务包括汽油、水泥、建筑钢材、液化气、化肥、农药、兽药、盐、乳品、食糖、稻谷、普通籼米、人用药品、列车客运硬座票、部分饲料。列入国家平稳价格的服务项目,由各省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