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经营者预测房地产业对钢材需求减弱
    1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正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高达30%-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
    《通知》甫一发布,在房地产业引起极大反响,与此同时,波及到钢铁业和钢材流通业,一些从事建筑钢材贸易的经营者十分关注,认为此举必然影响钢材的消费量,今年房地产业对建筑钢材需求强度将会减弱。
    据一些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钢材的经营者分析,这次《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房地产业迎来了宏观调控以来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关口,一旦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始执行,一些以长期囤积土地为获利方式的房产企业可能遭遇较大的税负压力,且“囤地”或“捂盘”时间越长,税负压力越大,而这将导致房产开发商“囤地谋利”的做法难以为继。因此,土地税收新政将终结“囤地谋利”时代。无疑,这对房产开发商是一个致使的打击,也将影响后期房产业的发展。
    一家钢贸公司的经营者说到:从《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政策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在一天之内被撤销,到土地增值税收新政的悄然发布,这足以说明今年国家对房地产调控的决心在进一步强化,其调控态势依然如同急风暴雨。此次《通知》特别强调了要严格执行相关条例的规定,也就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将实行清算式缴纳,进而取代现行的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法。有机构测算,《通知》实施后,开发企业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将达到利润的30%-42.5%。
    有的经营者对即将实施的土地增值税与以往作了对比:以2000年时开发商拿到一块成本5000万元的土地为例,如果项目建成后其它费用为1亿元,项目销售总收入2亿元,减去成本后的余额(即项目增值部分)为5000元/吨。按照四级累进税率,余额(5000万元)占成本(1.5亿元)的比例为33%,在50%以下,税率为30%。由此可以得出,开发商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5000万元×30%=1500万元;而此前的预征(以上海为例)是2亿元×1%=200万元,可见新老税收的差距颇大。
    此外,新的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将使房产开发商资金链条的压力骤增。在预征制度下,开发商可以通过延缓注销项目公司时间等方法,拖延缴纳增值税的时间。但是,此次《通知》对开发商缴纳增值税的时间进行了严格界定,拖延的可能性几乎不复存在。如此一来,资金链条总体紧张的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将会面临极大的资金压力,甚至会因此破产倒闭。
    从种种迹象来看,《通知》的发布和实施,将在短期打击房产开发企业的“囤地”行为,从长期来看,由于房产开发企业利润率被削减,市场整体供给进入意愿有可能缩减,房地产业不可能再像以往那样过快发展。
    由此而来,房地产业对钢材需求强度也必将减弱,尤其是对螺纹钢、线材、圆钢等建筑钢材的需求减少,这是不用置疑的。据中国房地产协会有关人士分析,房地产业与钢材消耗的关系十分紧密。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科学技术司曾对1998年-2002年期间全国建筑业(根据国家统计局行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建筑业,含房屋建筑等)的钢材应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根据调查报告,1998年至2002年期间,建筑业的钢材消费一直名列第一,占钢材消耗总量的一半以上,在50.35%至57.94%之间,平均为53.95%。如2002年,建筑业共用钢材10523万吨,占当年全国实际钢材消费19600万吨的53.96%。在这5年中,房屋建筑用钢平均又占全国建筑业用钢的73.41%。如在2002年,房屋建筑用钢为766646.65万吨,占全国建筑用钢10523万吨的72.62%,占当年全国实际钢材消费量的39.2%。
    该报告还称,专家分析的钢材单方用量情况:住宅的用钢量50-60Kg/m2,公共建筑用钢量70-80Kg/m2。按照钢材消费与房屋竣工面积的数据得到房屋建筑单方用量为65Kg/m2,而其中螺纹钢的消费约占建筑业钢材消费的40%。由于建筑实际采用的钢筋的强度比西方发达国家低1-2个等级,因此钢材消耗量也比发达国家高。如采用HRB400、HRB500的钢筋,可以节约钢材10%-25%。
    其实,在去年下半年开始,房地产业对钢材需求已经在逐渐减少,特别是在岁末年初,采购建筑钢材的大都是一些重大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如地铁、轻轨、隧道、桥梁等大型建设项目,所需的大都是大规格的螺纹钢,像Ф28mm、Ф32mmⅡ级螺纹钢和Ⅲ级螺纹钢,而于房地产业的住宅建筑的螺纹钢、线材却很少,一些建筑钢材经营者明显感到,房地产业对建筑钢材需求拉动力在减弱。2月1日,《通知》的实施,清算土地增值税开始执行,对房地产业的冲击将会很大,而房地产对建筑钢材的需求也将进一步减少。(包斯文 Mysteel.com资讯部组稿,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