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今起调整
    纺织品、钢材的出口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下调2-8个百分点,生物医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出口退税率则有所提高。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五部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自今日起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属结构性调整,是国务院今年实施宏观调控政策采取的综合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外贸转变增长方式,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税率有升有降
    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纺织、钢铁、有色金属、煤炭、机械等多个行业,税率有升有降。
    通知指出,取消煤炭、天然气等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以前已经取消出口退税以及这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对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进口一律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包括:将142个税号的钢材出口退税率由11%降至8%;将陶瓷、部分成品革和水泥、玻璃出口退税率分别由13%降至8%和11%;将部分有色金属材料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8%和11%;将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个别木材制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将非机械驱动车(手推车)及零部件的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3%。
    《通知》提高了部分行业的出口退税率。其中,将有重大技术装备、部分IT产品和生物医药产品以及部分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出口的高科技产品等,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部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品,出口退税率由5%或11%提高到13%。
    新政策自2006年9月15日起执行。对2006年9月14日之前已经签定的出口合同,凡在2006年12月14日之前报关出口的上述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可以选择继续按调整之前的出口退税率办理退税。但是出口企业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持合同文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逾期未能备案的、以及2006年12月15日以后报关出口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新政一石三鸟
    此次出口退税率有升有降,是结构性调整,专家分析,新政有助于抑制过剩行业,促进产业升级,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贸易失衡。
    首先,这是从财税政策方面助力宏观调控。“比如有色金属、天然气等资源、能源行业,国内需求非常旺盛,国内有限资源大量出口是不合理的。”一位财税专家表示:“下调这些行业的退税率,引导企业减少出口转为内销,有助于协调好国际国内资源价格的关系。”
    同时,国家目前正在着力调整投资过热,降低出口退税率有利于压缩产能,控制投资,钢材、水泥行业都存在这种情况。
    其二,通过税收杠杆淘汰低端产能,将资源配置到高端产品上,有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新政降低了纺织品、家具、塑料、打火机等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的退税率,提高重大技术装备、IT产品和生物医药等技术密集行业的退税率,能够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外贸转型。”上述专家表示。
    以纺织品为例,由于我国产品极具竞争力,短期内不会受到影响,反而可能会抬高全球纺织品价格,但长期一定会影响国内纺织业。国泰君安行业分析师李质仙测算,纺织品退税率下调2个百分点,在政策执行后的每个月大约会减少行业利润3亿元,今年将使纺织行业减少利润总额的1.5%左右。长期来看,一些从事出口的低附加值企业将选择退出。
    其三,由于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降多升少,可适当缓解贸易顺差过大的局面,为人民币升值压力提供“减压阀”。
    国家海关总署数据显示,8月份我国贸易顺差为188亿美元,环比增长28%,也是今年以来连续第四个月突破单月最高纪录。分析人士预计,今年全年贸易顺差将可能突破1500亿美元。贸易顺差导致的流动性过剩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头号难题。
    解决顺差过大的可用政策主要是汇率和出口退税。在当前汇率基本稳定的格局下,调整出口退税政策不失为一个有效手段。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就认为,出口退税调整的是实际汇率。
    专家测算,2005年1美元出口商品综合退税为0.4429元人民币,如果完全取消出口退税,相当于人民币兑美元升值0.4429元。(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