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内钢材市场由于税收制度的不同而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一般普通的钢材市场,由交增值税的国产钢材和一般贸易进口钢材两部分资源组成。这一市场很大,2003年其数量占国内市场总量的94.65%。另一部分为较为特殊的钢材市场,由进料、来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钢材与国产加工出口专用钢材两部分资源组成。这一市场较小,2003年其数量占国内市场总量的5.35%。这部分钢材市场所消费的钢材,对各方面的要求很高,不仅要求国产钢材在品种和质量上达到进口钢材的水平,而且要求在服务质量和交货期等方面也必须充分满足加工企业的需要,是对我国钢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严格检验,是不出国门的国际竞争。参与这一市场竞争,能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以适应进入国际市场的要求,从而进一步缩小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差距。而且这一部分市场所需要的主要钢材品种正是我国钢铁工业产能不足与质量有待提高的品种,努力进入、占领和扩大这一市场,对我国钢铁工业的结构调整也能起到促进作用。
    我们所称的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加工贸易国家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钢材的加工贸易所进口的钢材在我国加入WTO以前国家不实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在我国加入WTO以后,在实施保障措施时也不受保障措施配额限制。在保障措施范围内的钢材品种,虽然加工贸易的进口钢材数量纳入配额管理,但在配额数量已满以后再继续进口的加工贸易钢材,不会加收特别关税,并且仍然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所以其数量也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加工贸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现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海关统计,2002年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3021.7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6207.9亿美元的48.8%。加工贸易出口总额1799.4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3255.7亿美元的55.27%;加工贸易进口总额1222.3亿美元,占进口总额2952.2亿美元的41.4%。2003年,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4047.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8512.1亿美元的47.55%。加工贸易出口总额2418.5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4383.7亿美元的55.2%;加工贸易进口总额1629.4亿美元,占进口总额4128.4亿美元的39.5%。加工贸易已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中的十分重要贸易方式。并且我国的外贸贸易顺差主要靠加工贸易。
    我国加工贸易主要出口市场为美国、日本和欧盟。2002年,加工贸易对美国出口468亿美元,对日本出口281亿美元,对欧盟出口261亿美元,三家合计1010亿美元,占加工贸易出口总值1799亿美元的56%。我国加工贸易进口主要国家和地区为日本、台湾省、东盟和韩国。2002年占加工贸易进口总值的65%。
    我国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2002年,广东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占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在一半以上,为52.5%,江苏省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371亿美元,增速高达48%,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和辽宁省五省市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都在100亿美元以上。在加工贸易出口中,机电产品出口所占的比重升高。2002年,加工贸易出口机电产品1170亿美元,增长32.5%,占加工贸易出口总值的65%。
    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在总的加工贸易中占的比重不大。2002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额47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3.85%。2003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额61亿美元,占加工贸易进口总额的3.75%。
    近几年来,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的呈快速增长态势。2002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899.76万吨,比上年增加146。31万吨,增长19.42%;进口金额47.02亿美元,比上年增加7.5亿美元,增长18.98%。1999年641.86万吨,2000年748.79万吨,比上年增加106.93万吨,增长16.66%。2001年753.45万吨,2003年进口1080.77万吨,比上年增加181.01万吨,增长20.12%;进口金额61.04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4.02亿美元,增长29.82%。
    从1999年以来,国家鼓励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制定和完善了相应的政策,为国产钢材创造了与进口钢材公平竞争的条件。在国家鼓励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有关政策的支持下,国内钢铁企业经过公平竞争,使国产钢材成功地进入了我国加工贸易钢材市场,并稳固地占有一席之地,保持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近几年取得了很大进展,改变了1999年以前加工贸易所消费的钢材全是进口钢材的局面。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1998年30万吨,有所突破。1999年192万吨,取得了长足进步。2000年268万吨,比上年,增加76万吨,增长40%。2001年332万吨,比上年,增加64万吨,增长24%。2002年291万吨,比上年减少41万吨,下降12%。2003年342.98万吨,比上年增加52.07万吨,增长17.9%。
    近几年来,加工贸易消费钢材总的呈快速增长态势。1999年加工贸易消费钢材834万吨,2000年突破1000万吨,达到1017万吨,与1999年相比,增加183万吨,增长22%。2001年加工贸易消费钢材1085万吨,与2000年相比,增加68万吨,增长6.71%。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但增幅大幅度回落。2002年加工贸易消费钢材1191万吨,与2001年相比,增加106万吨,增长9.77%。2003年加工贸易消费钢材1424万吨,与2002年相比,增加233万吨,增长19.58%,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加工贸易消费的钢材,主要依靠进口。1998年以前,加工贸易一直是使用进口钢材,只是在近几年来国产钢材才开始进入加工贸易的钢材市场。目前,加工贸易仍主要使用进口钢材,1999年加工贸易消费的进口钢材,其市场占有率为76.96%,2000年为73.62%,2001年为69.42%,2002年为75.57%,2003年为75.91%。
    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品种以扁平材为主,扁平材中又以普薄板为主。2003年,扁平材为931.34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1080.77万吨的86.17%;长材(型、线、棒)为85.17万吨,占7.88%;无缝管2.43万吨,占0.22%;焊管20.53万吨,占1.9%。
    加工贸易进口的钢材品种,具体到小的钢材品种,以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和镀锌板的数量最多。2003年,热轧普薄板进口188.7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17.46%;冷轧普薄板进口212,08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19.62%;镀锌板进口216.99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20.08%;中板进口76.18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7.05%;硅钢片进口79.21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7.33%(其中主要是无取向硅钢片进口77.68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7.19%;取向硅钢片进口2.53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0.14%);不锈钢板进口64.49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5.97%;合金钢板进口25.39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2.35%;盘条进口39.25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3.63%:普窄带进口30.41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2.81%;普条杆进口16.81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1.56%;普型材进口14.98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1.39%;不锈钢条杆型材进口5.54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0.51%;合金钢条杆型材进口8.59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0.79%;无缝管进口2.43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0.22%;焊管进口20.53万吨,占加工贸易进口钢材总量的比例为1.9%。
    加工贸易进口的钢材数量大,前几年在我国总的进口钢材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近两年比例下降,但数量还是增加的。1999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641.86万吨,占总进口钢材1486.14万吨的43.19%。2000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748.79万吨,占总进口钢材1596.14万吨的46.91%。2001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753.45万吨,占总进口钢材1721.73万吨的43.76%。2002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899.76万吨,占总进口钢材2448.81万吨的36.74%。2003年加工贸易进口钢材1080.77万吨,占总进口钢材3716.85万吨的29.08%。
    2003年,加工贸易进口的各钢材品种占该品种进口总量的比例为:热轧普薄板为27.05%;冷轧普薄板为21.98%;镀锌板为40.4%;中板为19.84%;硅钢片为50.13%(其中主要是无取向硅钢片为60.38%;取向硅钢片为5.21%);不锈钢板为23.46%;合金钢板为62.94%;普窄带为70.82%;盘条杆为65.04%;普条杆为45.47%;普型材为19.93%;不锈钢条杆型材为65.41%;合金钢条杆型材为32.81%;无缝管为5.12%;焊管为31.65%。
    2003年,进口加工贸易用钢材主要来源国家和地区是台湾省、日本和韩国三家,占其总进口量的83.43%,其中:台湾省331.38万吨,占其总进口量的30.66%;日本326.76万吨,占其总进口量的30.23%;韩国243.6万吨,占其总进口量的22.54%;俄罗斯41.75万吨,占其总进口量的3.86%;欧盟22.61万吨,占其总进口量的2.09%。
    2003年,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342.98万吨,其主要品种为:热轧板242.73万吨,占总量的70.77%,而且大部分是集装箱用板;线材64.09万吨,占总量的18.69%,棒材19.86万吨,占总量的5.79%;冷轧板9.3万吨,占总量的2.71%。
    2003年,加工贸易使用国产钢材的比例虽然只占24.09%,但有的品种取得了很大进展。加工贸易使用线材103.34万吨,其中国产64.09万吨,市场占有率为62.02%。加工贸易使用棒材36.67万吨,其中国产19.86万吨,市场占有率为54.16%。加工贸易使用热轧板507.61万吨,其中国产242.73万吨,市场占有率为47.82%。市场占有率极低不超过5%的有冷轧板、镀锌板、硅钢片等。
    2003年,加工出口专用钢材的生产厂家有33家,主要的生产厂家为4家(鞍钢、广钢、宝钢和武钢),产225.33万吨,占总生产量的65.7%。其中:鞍钢88.35万吨;广钢55.78万吨;宝钢55.14万吨;武钢26.06万吨;唐钢15.7万吨;首钢14.14万吨;南钢12.81万吨;攀钢10.11万吨;兴澄9.41万吨;邯钢8.64万吨。有7家生产厂家产量为零,他们是柳钢、锡钢、长城特钢、北满特钢、冶钢、抚顺特钢和天管。特殊钢生产厂应该有所作为,2003年,合金钢条杆进口8.59万吨,不锈钢条杆进口5.54万吨。兴澄就是好的范例。2003年,兴澄供应的加工出口专用钢材中,弹簧钢0.94万吨,工具钢2.03万吨,轴承钢0.99万吨,合金结构钢2.77万吨,以上合计6.73万吨。
    虽然加工贸易消费的专用钢材在加工贸易进口总额中占的比例不到4%,但是国家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十分关注国产钢材与进口钢材的平等竞争问题。国家五个部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原“以产顶进”钢材)专项政策。我们有关钢厂供应的用于加工贸易的钢材、也就是钢材经加工后出口的这部分钢材,可以免抵增值税。并相应制定了有关管理办法。这是国家为支持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为国产钢材与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创造平等竞争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这项政策是符合WTO规则的。今后仍将继续执行。因此,希望有关钢厂要充分重视和利用这一政策,这对钢厂现实和发展都有重要意义。实际上,我们的有关钢厂在这方面也取得显著的成绩。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和我们有关钢厂的努力工作的结果。但也是前几年在限产的情况下,这一部分钢材不计入限产指标数量,对这一工作也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国家对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实行保证金台帐实转。就是加工贸易企业在进口钢材时,按照应征税款(包括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作为保证金,交到海关设立在银行的指定帐户上,等加工完毕成品出口报关核销后,然后凭出口的单证,退回保证金。过去的台帐是空的,进口记一笔帐,在出口时核销掉,实际上不用交钱。现在看起来是先征后退,但实际操作起来,总有一笔为数不小的资金放在海关,增加了资金占用,而使用国产钢材就不存在这一问题。这样做的目的是使一部分加工出口企业因资金问题转向使用国产钢材。保证金台帐实转不是全部的钢材品种,是一部分钢材品种。但是,主要的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品种都包括进去了。保证金台帐实转也不是全部的加工出口企业,对加工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分为A、B、C、D四类,A类是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与海关计算机联网管理,无走私违规行为,或从事飞机、船舶等特殊行业加工的。B类是无走私违规行为的。A、B类企业保证金台帐实行空转。C类是经海关认定有违规行为的。C类企业保证金台帐实行实转。D类是经海关认定有走私行为,或有三次违规行为。D类企业,除由海关依法处理外,停止其加工贸易经营权,对外商投资企业,暂停其进出口业务一年。
    加工贸易进口钢材在加工贸易企业可以实行转厂加工,而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在加工贸易企业不能实行转厂加工,使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处于竞争不利的地位。随着世界加工制造向中国转移,加工程度的不断深化,加工增值链条不断延长,经转厂加工出口的业务比例会不断增加,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开拓市场的难度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