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建局近日发布《关于申报湘潭市人才购房和租房补贴的通知》,通知提到,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对其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购房或租房的给予货币补贴。

新引进到湘潭市企业和市属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单独购买或夫妻共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和15万元购房补贴,按4:3:3的比例分三年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