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teel获悉,近日,临汾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在11月20-22日,将出现一次中度及以上的污染过程,临汾市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1月20日0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具体内容如下:

1、工业污染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管控方案》(临政办发[2019]32号)和《临汾市2019-2020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的减排措施。同时,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施停限产措施的,要确保停产、限产到位;各类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用电量变化统计,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

2、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建筑工地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全部停工(抢险工程除外),涉及重大民生工程的须经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施工。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内道路每日增加两次保洁、加大湿扫力度;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苦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市区规划区及各县(市)城市建成区所有施工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辆全部停运;加强国、省道及县、乡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管理,依法查处散装、流体物料运输车辆掉落、遗撒、抛洒等违法行为。

3、移动源污染控制措施

区域管控措施:加强重型载货车(含燃气)管控,禁止驶入绿色运输示范区,引导外地过境车辆避开绿色运输示范区行驶。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管控,不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清理出场。

重点用车单位管控措施:日最大运输车次在10辆及以上的重点用车企事业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和改造车辆)进行物料运输(民生保障、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重点企业和单位在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保留监控记录三个月以上,同时每日登记所有车辆进出情况,保留至次年4月底。

公交车辆管理:公交线路增加运营班次,市区规划区主干线路延时收车60分钟。

4、散煤控制措施

保证优质煤供应,加强煤质监管,加大散煤专项整治力度,对禁煤区、禁燃区范围内散煤燃烧及煤、焦在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全面排查,对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Mysteel将持续跟踪报道山西地区的停限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