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有11个省市计划筹建自由贸易港。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校长助理丁光宏认为,在我国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过程中,要警惕境外金融市场风险可能传导至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和外汇市场带来风险。

丁光宏解释说,自由贸易港是一个大规模的商品集散中心,其离岸贸易业务多为大宗商品贸易和大规模产成品贸易。贸易商为了管理其货物和资金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就需要在境内外的大宗商品一级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相关交易。由此,境外金融市场的异常波动会影响贸易港内公司的金融交易业务,进而进一步传递到境内的金融市场。

丁光宏认为,在自由贸易港内,投融资、结算、汇兑、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会有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潜力,建议借自由贸易港建设,设立“自由贸易港金融监管局”, 提升自由贸易港金融综合监管的效率和能力。

方正中期期货研究院院长王骏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我国期货市场等品种在自贸区和保税区已开展保税交割,随着原油期货上市和铁矿石期货国际化,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将进一步深化。在风险监管方面,也将秉承稳步推进和审慎开放的原则,既要防范风险也要兼顾市场需求。

王骏认为,我国期货市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法规基础制度不断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监管部门建立起一套适应“新兴加转轨”市场实际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监管制度框架,不仅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的肯定,也经受住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国内期货市场巨大冲击的考验。

“由于目前外汇期货衍生品工具缺乏,境外金融市场中汇率市场剧烈波动对境内外汇市场带来的风险要高于商品市场。因此需要我国早日推出各类汇率期货及金融衍生品,为广大企业对冲汇率波动风险提供工具。”王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