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数据统计显示,自2005年资产证券化启动以来截至目前,金融机构共发行258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累计发行10141.27亿元,余额达4183.19亿元,其中以企业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产品占57.71%。今年以来,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共发行项目数量为42只,发行总额高达1551.18亿元,明显高于去年同期,据记者了解,2015年上半年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共33只;发行总额达1370.80亿元。

对此,深圳前海复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晓阳对记者指出:“随着产品规模的不断增长、参与机构的日益丰富、交易结构的逐步成熟,信贷资产证券化将进入大发展时代。”

据记者了解,我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

按照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通俗地讲,就是卖贷款(银行将自己的贷款资产打包,形成一个债券产品卖给投资者)。通过此举,银行可以先行回笼资金,投资者则可以分享到银行贷款的收益。

目前看,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基础资产类型不断丰富,从2005年仅有的企业贷款和住房抵押贷款发展到如今的小额贷款、金融租赁贷款、企业贷款、工程机械贷款、汽车贷款、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消费贷款等。

招商证券宏观分析师周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就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来说,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金融租赁公司为发起人,以其融资租赁业务为基础资产,信托机构为受托人,投资者认购证券份额并享有相关收益的证券化融资工具。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与银行间其他信贷资产证券化作用大致相同,主要为盘活存量,增强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出表和丰富投资品种。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风险主要包括基础资产相关风险,交易结构风险,参与机构履约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不断拓展,专家表示,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要防范信用的过度扩张,提高后续监管的有效性,强化风险控制,坚守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