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出现办法规定的特殊情形时,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2月27日是本计价周期的第九个工作日,汽、柴油调价窗口将于2月28日24时开启。根据当前一揽子原油变化率水平测算,预计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调整将因幅度不足每吨50元而搁浅。